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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编制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施计划、落实教学任务的通知
日期: 2021-05-07 10:13:56   来源:    浏览量: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编制和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

1. 2018 级、2019 级、2020 级授课时间为下学期 1-19 周;2021级新生入学教育、军事技能授课时间为第2-3周,其它课程授课时间为第4-19周。

2.期末考试时间为下学期第20周。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10-11周(56-514日),实施计划的整理及系统录入、校核阶段。

1)各单位按照相应年级培养方案生成教学执行计划,同时核对数据,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联系电话:3076208)反馈,尤其需要注意前期教学过程中应开而未开的课程,确保无误

2)针对期间发现的问题由教学科研部教务科(联系人:康梅英,联系电话:3076307)负责汇总,由教学科研部会同强智软件工程师集中答疑和解决教学计划编制和教学任务落实中系统操作相关问题。

2.12-13周(517-528日),编排教学计划:

1)教学科研部教务科会同开课单位编制工程实训和公共基础课教学进程;

2)各单位在核对并修改完系统数据的基础上编排本单位各专业课程教学进程;

3528日,教学科研部将终止教学执行计划编写的系统操作权限;

4)各单位于528日前提交由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的教学执行计划报表。

3.14-15周(531-611日),教学任务下达和落实。

1)各单位协调本单位承担课程的任课老师教学任务,并在系统中进行落实;

2611日,教学科研部将终止落实教学任务的系统操作权限;

3)各单位于611日前提交由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的教学任务书,进入选课、排课阶段。

三、注意事项

1.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校区统一部署,尽量把工作做在前面,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

2.各单位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在具体安排上考虑细致、周到,严格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编制教学实施计划,避免重复开课和漏开课,确保教学计划编排和教学任务安排科学、合理;

3.各单位教科办需对本单位所属班级的各实践性教学环节统一协调,在编制各专业教学实施计划时需同时确定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进行周数,非本单位的实践性环节由学生所在单位教科办负责协调和确定;

4.各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阶段,需注意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授课学时的学生不可进行合班授课。对于主要基础课以及专业主干课尽量安排2合班以内;

5.为保证教学工作的严肃性,教学实施计划和教学任务提交以后,原则上不再改动,请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6.在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后,请于611日前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包括在本单位兼职的机关部门管理人员)上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交教学科研部教务科;

7.未尽事宜,以临时通知为准。

附件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

 

教学科研部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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