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实施计划编制和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
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共19个教学周,2023级、2024级(转段班级除外)、2025级授课时间为1-18周;第19 周为期末考试周;
2.2022级、2024级转段班级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于下学期第14周结束,建议各教学单位从本学期开始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第9-10周(10月27日-11月7日),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1.各单位按照相应年级培养方案生成教学执行计划,同时核对数据,如有问题及时向教务部反馈(联系人:邵洪强,联系电话:3076208)。
2.针对期间发现的问题由教务部(联系人:康梅英,联系电话:3076307)负责汇总,并联系教务处会同强智软件工程师集中答疑。
(二)第11-12周(11月10日-11月21日),编排教学计划阶段。
1.教务部会同开课单位编制工程实训、通识教育课和公共基础课教学进程;各单位在核对并修改完系统数据的基础上编排本单位各专业课程教学进程;要切实保证同一专业班级前半学期和后半学期周学时平衡,除考试周外必须有教学任务。
2.11月21日,教务部将终止教学执行计划编写的系统操作权限。
(三)第13-14周(11月24日-12月5日),教学任务下达和落实阶段。
1.各单位协调落实本单位承担的含实验课程在内的全部课程的任课老师教学任务;
2.12月5日,教务部将终止落实教学任务的系统操作权限;各单位提交由专业负责人和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的教学任务报表。
(四)第15-17周(12月8日-12月28日),课表编排阶段。
1.12月8日,教务部开始进行课表编排工作。
2.第17周(12月20日-12月26日),进行与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的数据同步,12月29日开始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需拆班开展实验课的二次排课,1月7日将关闭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实验排课权限。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校区统一部署,尽量把工作做在前面,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
2.各单位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在具体安排上考虑细致,统筹安排做好课内实验和独立设课实验项目的协调安排,课程教学协调、有序开展,避免重复开课和漏开课,确保教学计划编排和教学任务落实科学、合理。
3.各单位需对本单位所属班级的各实践性教学环节统一协调,在编制各专业教学实施计划时需同时确定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进行周数,非本单位的实践性环节由学生所在单位负责协调和确定。
4.各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阶段,需注意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授课学时的学生不可进行合班授课。
5.为保证教学工作的严肃性,教学任务提交后,原则上不再允许改动,工作量核定将以教学任务分组等信息为准,请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将任务落实落细。
6.在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后,请于12月26日前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和《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未上课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交教务部(联系人:端木祥展,联系电话:3079021)。
7.未尽事宜,以临时通知为准。
附件:
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统计表
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授、副教授未上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部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