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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3-08 15:39:36   来源:    浏览量:

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山科大教字[2017]12号)、《山东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规定》(山科大教字[2006]62号)有关规定,对考核不合格课程,学生可申请重修。为做好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规范课程重修管理,结合泰安校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学生及选课范围

各年级在校本科生可参加本次重修选课;重修课程为本学期为本科生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课程)。

二、重修报名、选课时间

39-3月26

三、重修学习及考核

本学期重修学习方式为“跟班重修”,学生应根据个人课表情况选择重修班级,选课成功后,学生须及时联系任课教师跟班上课,并按时参加结课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四、重修网上报名、选课操作流程,

本学期重修选课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选课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办理课程重修替代。目前我校在校学生学习涉及2014版、2018版和2020版共三个版本的培养方案,需要对部分课程做替代对应后才能在强智系统中进行重修选课。

1.课程重修替代原则

1)课程性质一致性原则(强智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属性”)因培养方案修订,新培养方案开设课程的课程性质变化,又无其他替代课程的情况下,可以允许替代。比如各专业导论课程,现在的限定选修课可以替换原来的必修课。

2)课程学分一致性原则 新培养方案开设的同等学分课程可以替代原课程;新开设的高学分课程可以替代原低学分课程;新开设的低学分课程是否可以替代原高学分课程,需要由开课单位认定,教学科研部审核。

3)因课程分级产生的课程替换情况 优先选择其他专业相同等级相同学分课程;若该课程在新培养方案中全都降学分,按照最接近的学分选课。该部分课程包括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物理实验、理论力学、材料力学、制图基础等。

2.办理流程

学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课程重修替代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重修申请,学院负责确定替代课程,教学副院长最终审核。开课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不一致时,由学生所在学院主动与开课学院协调,开课学院应当积极配合。

3.时间安排

学生所在学院应于2021318日上午11:00前将《山东科技大学课程重修替代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交 教务科 联系人:端木祥展,联系电话:3076218电子版发至: 123612366@qq.com

六、其他注意事项

1.重修选课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时间截止后,学校不再组织选课;未进行重修选课,不允许参加该课程结课考试。

2.“跟班重修”选课后,学生应及时联系任课老师参加该课程正常教学活动及结课考试,成绩合格才能取得学分。

3.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并认真组织、安排好本次重修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科,联系电话:3076218

附件:1.教务系统重修报名、选课操作流程

2.山东科技大学课程重修替代申请表

3.山东科技大学课程重修替代汇总表

                  教学科研部

                  2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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