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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关于对教学研究与改革类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日期: 2015-09-07 07:56:11   来源: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教学研究与改革类项目的管理,加快已立项项目研究和建设进程,推动项目成果的凝练与推广应用,为高级别项目的申报奠定基础,根据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对已立项教学研究与改革类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进行院级验收的项目包括:

2011年省级精品课程;2011年立项尚未结题的校区、学院创新工作资助基金项目。

2.进行检查的项目包括:

2009年以来立项未通过院级验收的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2011年省级精品课程除外);2009-2013年立项迄今尚未通过学校验收的“群星计划”项目、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2014年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项目。

二、检查验收方式

1.参加检查的各项目组应对照项目有关建设标准及项目申报书和建设任务书中承诺的各项任务指标,对立项以来已开展的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按照项目类别分别填写《山东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阶段性检查表》或《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情况阶段性检查表》,《阶段性检查表》填写应内容详实,格式可在教务部网页文件下载中心下载。2014年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项目应结合项目建设方案,撰写项目建设成果和进展情况报告,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为上级主管部门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做好各项准备。

2.参加院级验收的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应提供详实的项目建设总结报告1份和相关支撑材料1份。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立项以来建设方案的实施及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阶段性和标志性教学成果、项目的特色及创新点、示范辐射作用、经费使用情况等。支撑材料要求列出明细,要能对总结报告形成有效支撑。提交材料需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并将封面(注明项目类别、名称及负责人)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3.参加验收的创新基金项目应按照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的有关要求,提交《结题报告书》、《成果鉴定书》(格式可在教务部网页文件下载中心下载)各4份及成果支撑材料1份。提交材料需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并将《结题报告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4.对于进行检查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检查机构,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认真检查各项目按计划实施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并对项目进一步研究提出建议及整改措施。各单位项目检查机构及检查方案应于进行检查前一周报教务部教学科,整个检查工作应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并形成项目检查情况报告报教务部教学科,相关阶段性检查表留存项目承担单位备查。

对于2014年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项目和参加院级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对各项目组提交的进展报告或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后,于2015年9月30日前统一报教务部教学科,电子稿发至tajxk@126.com

5.教务部将组织专家组采用听取PPT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2014年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项目进行检查,对参加院级验收的项目进行统一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对于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2011年省级精品课程,予以限期整改,若届时仍未完成建设任务,取消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此类项目的资格。对于不能按期结题的创新基金项目,将取消项目立项,同时终止经费资助。

望各系部高度重视教学研究与改革类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组织相关项目组做好研究、改革及总结工作,为今后申报高级别项目、培植优秀教学成果奠定基础。

附件:检查验收项目一览表5.xls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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