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0年秋季教材选用和领取工作,根据学校和校区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遴选和数据上报
1.各学院(部)须遴选出下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所有教材,对于应选而没选教材的课程应由学院(部)提出书面说明。
2.专业课程的教材选用须由系(教研室)教师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学院(部)分管领导批准;涉及全校学生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教材,教材选用原则上由校区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开课单位共同研究决定。
3.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和规划教材。所有选用的教材应一方面须满足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另一方面能够反映最新教学改革与科技发展成果,同时要考虑教材价格和学生的承受能力。
4.根据鲁教高处函[2017]10号文《关于做好2016年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相关课程必须使用“马工程”系列教材。
5.选用自编教材及辅助教材时,开课单位必须填写《山东科技大学自编教材选用申请表》,经教科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6.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教材。严禁同层次、同专业、同课时的班级选用不同教材。因教材选定者失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7.凡在教材遴选结束后因出版社无书等原因需要更换教材时,教材科将及时通知相关学院(部),学院(部)要尽快更换教材版本,并以书面形式报教材科。
8.各学院(部)须在7月24日前完成教材遴选工作,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教科部教材科。
9.所有教材必须由教材科通过学校招标供货商采购,按照教材招标价格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采购和发放。
三、教材的领取
1.为了保证任课教师的备课需要,教材科将及时为任课教师发放教材,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学生教材一般在开学前两天发放。
2.领取教材后若发现教材存在漏页、倒装等质量问题,应及时到教材仓库进行调换。若教材使用后已经损坏或涂写,不再调换。教材领取及调换截止时间为开学后第五周周末,过期将不再保留教材。
教 科 部
2020年7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