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与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根据《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山科大教字[2015]13号)、《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泰科院字[2015]46号)有关规定,现将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转专业工作是一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各系应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此项工作。
2.学校对转专业工作实行宏观控制,统筹安排。各系成立由系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以《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和《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为依据,制定本系转专业工作方案。
二、转专业条件
具有山东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籍、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籍的2017级在校生(不含春季招生和专升本学生)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应予退学的;
2.录取科类、批次与拟转入专业要求不符的;
3.已经申请并调整过专业的;
4.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三、转专业形式
1.免笔试转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简称平均绩点)在本专业前10%的,经本人申请,所在系审核同意,可直接参加接收系的考核。
2.考试转专业:平均绩点在本专业10%至40%之间的,经本人申请,所在系审核同意,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或审查,通过笔试或审查后可参加接收系的考核。笔试根据报名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3.降级转专业:平均绩点在本专业40%之外或者40%之内未通过接收系考核的学生,确实对原修读专业缺乏兴趣,对拟转专业又有一定特长,可申请降低一个年级转专业,经双方系同意后报教务部。
4.身体原因转专业: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可根据学分修读情况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双方系同意后报教务部。学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系负责验证材料的真实性。
以第1、2种形式转专业的学生,考核和录取工作由接收系负责,以第3、4种形式转专业的学生,审核工作由教务部负责。
为保障专业教学秩序和人员结构的稳定性,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17年专业招生人数的10%,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选拔方案。
四、工作程序
1.以第1、2种形式转专业
(1)学生申请
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应依据个人情况慎重考虑,根据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详见附件1和附件2),于3月23日至3月27日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申请流程及填表要求详见附件3),并于3月27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表送交所在系教科办。
(2)所在系审批
学生所在系根据本年度转专业工作要求和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推荐,确定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系于4月3日下午5点前将《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附件4,含电子版)报送教务部。同时将通过公示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发放给学生本人。
(3)接收系选拔
4月3日下午5点前,接收系将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及内容(附件5转专业考核安排表,含电子版)报教务部。
4月4日教务部将各专业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及内容向学生公布。
参加选拔的学生需持本人有效证件、所在系签字的转专业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到接收系参加考核,并将申请表交接收系教科办留存。
接收系在选拔时要对学生进行专业介绍,助其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学习内容和就业去向。选拔应严格按照专业考核方案进行选拔,于4月9日前选拔完毕,将通过选拔的名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接收系于4月13日下午5点前将《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附件6,含电子版)报教务部。
2.以第3、4种形式转专业
申请降级转专业及因身体原因转专业的学生,于4月16日至18日申请报名,学生所在系审核后,于4月23日前将申请表转交接收系教科办审核(有特殊专长或由于身体原因提出转专业者需同时提交证明材料)。学生所在系需于4月25日将《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附件4,含电子版)报送教务部。接收系于4月25日下午5点前将复试时间、地点、形式(附件5转专业考核安排表,含电子版)报送教务部,并向学生公布。接收系于5月4日前完成审核,并将《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附件6,含电子版)和证明材料交教务部,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由接收系留存。
3.录取结果公示
教务部整理出全部录取名单,经分管校领导批示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可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有异议,学校负责组织对转专业情况进行复议。
4.手续办理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当前学期的教育教学活动,否则将取消已经取得的转专业资格。
(2)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由教务部编入相应年级管理,其学籍、档案和学生管理由转出系向接收系交接。
(3)学校为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办理转专业录取通知书,学生于7月16日到转入系教科办领取,9月2日持通知书到转入系报到。
(4)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参与教学活动,获得的有效学分记入新专业,不需重新修读,未修读的课程需要补修,可进行替换的课程办理课程学分替换。
五、说明
1.请各系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按时完成相应阶段任务。
2.学生应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征求监护人的意见,并对转入新专业后可能面临的学习压力有充分认识。学校转专业公示结束后,不得撤回转专业申请,也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3.学生必须及时关注学校和所在系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转专业各环节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附件: 1.山科大泰安校区2017级转专业计划
2.山科大泰山科技学院2017级转专业计划
3.申请流程及填表要求
4.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
5.转专业考核安排表
6.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
教 务 部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